GB/T35602—2017《綠色產品評價-涂料》國家標準,實施日期為2018年7月1日,隨著日期逐漸接近,對于涂料企業和原材料供應商有哪些要求呢?
《綠色產品評價-涂料》國家標準旨在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體系,大力發展綠色產品,促進消費模式轉變,是國家生態戰略和促進供給側改革的重要一步。
“綠色化”體現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等社會公益屬性類的要求,是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的必然選擇,全球綠色競爭和綠色新政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重視。
國際上對于綠色涂料產品評價標準更加科學和系統,在歐洲,除歐盟生態標簽,各個歐盟國家還有各自的綠色標志,且共存。
而國內目前對于綠色概念還沒有統一,綠色標準混亂,這大大降低了社會認可度,增加了消費者對于辨別綠色涂料產品的難度。
為此《綠色產品評價-涂料》國家標準對綠色產品評價指標分為產品層面的綠色指標和企業層面的綠色指標。產品層面的綠色指標可由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組成。一級指標包括資源/能源/環境/質量屬性指標。企業層面的綠色指標主要以定性為主,該標準采用指標符合性評價的方法。產品同時符合產品綠色指標要求和企業綠色指標要求,才可判定為綠色產品。這標志這我國涂料產業開始向國際接軌。
對于涂料產品,標準要求產品不得有意添加苯、甲醛、鹵代烴、消耗臭氧層物質、乙二醇甲醚和乙二醇乙醚的衍生物、鄰苯二甲酸酯、禁用偶氮染料、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多氯萘、多氯聯苯、多環芳烴、長鏈全氟烷基化合物、短鏈氯化石蠟、溴系阻燃劑、三取代有機錫化合物、石棉、放射性物質等有害物質,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生產企業應持續關注國家、地區和行業明令禁用的有害物質,并不得有意添加。產品中不得有意添加致癌性、生殖細胞致突變性和生殖毒性的有害物質;產品中不得有意添加在體內驗證試驗中確認具有內分泌干擾的有害物質。
標準對水性建筑涂料、建筑無機粉體涂裝材料、水性工業涂料、粉末涂料、輻射固化涂料、高固體分涂料和無溶劑涂料的指標提出相對應的詳細指標。
值得注意的是,標準規定,除另有規定外,水性涂料品質屬性中有害物質項目均不考慮水的稀釋比例,其他類型涂料品質屬性中有害物質項目按產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測定,如稀釋劑的使用量為某一范圍時,按照產品施工配比規定的最大稀釋比例混合后進行測定。當涂料產品適用于多種場合時,按最嚴格的指標要求執行。資源屬性中“主要原材料”是指產品中質量分數≥5%的組分材料,水除外。
另外,此次標準詳細規定了涂料中殺菌反腐劑、防霉防藻劑以及甲醛的用量。這將是各企業需要特別注意之處。以下是相關限值。
涂料中的voc也加強限制,特別是內墻啞光涂料(60°關澤≤10)的voc被限制到10g/L,重金屬含量也調整到更低的限制,除鋇元素≤100mg/kg外,其他均必須再20mg/kg以下。此次的標準在環境屬性和品質屬性均對環境更友好,符合國家環保轉型的大方向。